课程学分认定办法(试行)

学习领域 科目 必修学分 选修学分I 选修学分II
学分 学时 学分 学时 学分 学时
语言与文学 语文 10 180 根据社会对人才多样化的需求,适应学生不同潜能和发展的需要,在共同基础(必修)上各科课程标准分类别、分层次设置若干选修模块,供学生有条件地按课程要求选择学习。 学校根据当地社会、经济、科学、文化发展的需要和学生的兴趣及学校的特点,开若干选修模块供学生选择学习。
英语 10 180
数学 数学 10 180
人文与历史 思想政治 8 144
历史 6 108
科学 地理 6 108
物理 6 108
化学 6 108
生物 6 108
技术 信息技术 4 72
通用技术 4 72
艺术 艺术或美术、音乐 6 108
体育与健康 体育与健康 11 98
综合实践活动 研究性学习活动 15 270
社会实践 6 10日
社区服务 2 3周
高中毕业学分要求 144学分
2448学时
116 1944 22 396 6 108